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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想睡覺了還是想要寫一下這件事。

今天下午在唸書的時候,我開始幻想"要是可以去迪士尼海洋玩的話多好ㄚ~"
(千秋說要找一個六月不下雨,又是平日的時候去。
黃金週去會想死。(是被氣死))

有些記憶是要花點時間才會忘記的,像是以前曾經和誰去過哪裡~之類的。
我還記得前男友喜歡去迪士尼這件事。

我想,要是去玩的時候就"這麼不巧的遇到前男友跟他的女朋友的話
(我知道沒這麼倒楣,但是就是想一下ㄇ),我應該怎麼把他介紹給千秋。
我想我應該要說:這位是oo先生。

重點來了。。。。。

我一瞬間忘了前男友姓什麼了!!!


這真的是很令人傷心的一件事,感覺好像我是個寡情的人一樣。
雖然我也不覺得需要對前男友多情到哪裡去,可是我還是很佩服自己的忘記力之棒啊!
一年之前為了他哭的要死,現在連他姓什麼都要想一會兒(還是很認真的想喔!)才想的起來。

我應該說我成功了嗎?


如果真的到介紹的當下我忘記了,場面應該會尷尬到爆吧!
為了不要發生這種慘事,我希望我們不要遇見。
這樣對他比較好:P

PS。昨天講到一件還沒交往的時候,我要千秋陪我去見一個朋友的事情。
那個人是女生,那時候想幫我看看千秋這個人能不能交往。可是千秋正好有事,那個女生也覺得時間太趕而作罷。
昨天跟千秋講到這件事,我有點嘲笑他說:要叫你陪我去見朋友,結果你第一句話竟然問舞他是男的還女的。
怎樣,是男的就不要去了嗎?

沒想到千秋說:
(挺直身體)不,是男生我也會去!
(可是回答的有點太果決,借問您是要去做什麼的?)
好好笑。



第二小短篇結束,晚安~ㄎ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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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oda10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