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小的時候,常常羨慕小小年紀就能出國旅行的同學。
美國,日本,紐約,東京,夏威夷,我喜歡飛來飛去看著跟旁邊的景色不一樣的風景。

20歲未滿離家,一路搬搬走走,認識很多人,跟很多人說過話,聽過在家鄉可能聽不到的有趣的事情。
26歲到這裡,從只是同學區的朋友,從台灣各地來的人,到亞洲國家來的人。

我看過美麗的101夜景,看過淡水的綺麗,六本木的華麗,新宿的繁華。
在六本木吃下午茶,在新宿散步,在下北澤玩耍,在北國的雪地裡滑雪。
我用盡了自己的力氣想要精采,旁邊的人努力的幫助我給我這些回憶。

但我開始慢慢的厭煩這種漂泊的每一天。
旅行的意義是甚麼呢?
快樂的表面是隱藏的寂寞。

吃美食,喝美酒,看美麗的景色,和不一樣的人。
現在的我覺得,旅行是為了看見家的價值。

有家的人出門叫做旅行,沒有家的人出門叫做流浪。


試著找尋自己的幸福,找尋自己的夢想,創造自己的生活空間。
轉了一圈還是自己家最好最棒。

 

我好想好想回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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